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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保险欺诈犯罪行为, 共建诚信安全保险环境!

一、什么是保险欺诈?
保险欺诈:是指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等。
二、保险欺诈的危害有哪些?
不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诚信体系:扰乱保险行业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违背了最大诚信原则,扰乱了市场秩序,冲击了合法保险机构的正常经营,损害保险业的形象,不仅威胁着保险业的生存和发展,而且破坏了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功能,影响国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败坏社会风气,损害社会信用。保险欺诈严重地败坏了社会风气,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巨额保险金使得少数不法分子铤而走险,甚至以杀人、纵火、故意制造事故等一系列的手段诈骗保险金。而这些犯罪行为一旦得逞,又会产生一系列的“示范效应”,使得社会道德风险频生。
损害诚实守信保险消费者利益:保险欺诈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保险消费者的风险保障。
将面临法律制裁:保险欺诈一旦被揭露,参与欺诈的个人将面临法律的制裁,不仅要退还欺诈所得,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给自己的人生留下污点。
实施保险欺诈的法律后果
一、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二、行政责任
《保险法》第一百七十四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者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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