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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出借车辆建议

阅读量:15463 发布时间:2026-03-08 00:00:00

相信大多数车主都会有被朋友借用车辆的烦恼,面对朋友借车的请求,该如何应对?我们的建议是:若非必要,尽量不借车。如果碍于情面不得不借车,建议连人带车一同前往;若实在抽不出时间,在出借车辆前一定要详细了解并确认借车人的情况。因为出借车辆后,若实际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有可能需承担连带责任;若借车人没有赔偿能力,车主可能要付出巨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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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四种情况,车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明知车辆存在故障仍出借;明知用车人无驾驶资质仍出借;明知驾驶人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或习惯仍出借;明知驾驶人饮酒或存在其他不宜驾驶的情况仍出借。

相信车主们都能做到第一条,即不会出借存在故障的车辆。但后面三点可能难以做到周全,然而现在必须重视起来。在出借车辆前,要确认借车人和实际驾驶人均有驾驶证,且驾驶证未过期或被吊销(公告停用)。同时,要确认借车人或借车人允许的实际驾驶人不存在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更要告诫借车人不要酒后驾驶、超速驾驶、超员超载。若未明确告诫,后果将难以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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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最好能签订借车协议。但在现实中,很少有人能开得了口。所以,合理的办法是可以在借车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录像,在录像中通过画面和声音明确告知相关事项,这样便可免责。悄悄录像,既不伤面子和感情,一旦发生事故,在面子和感情可能瞬间消失时,录像必然能起到关键作用。

知识点:连带责任和相应责任存在很大差异。

什么是连带责任呢?如果未做到告知和确认责任,就要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意味着受害方可以不管借车人或实际驾驶人是谁,可要求借车人、实际驾驶人或车主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这就是连带责任的严重性,车主或许是出于善意借车,但出现问题后,一旦借车人或实际驾驶人不认账或不具备赔偿能力,车主就得承担兜底责任。

相应责任则是按照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比如车主存在部分未明确告知的责任,可能需承担10%或者50%的责任。最终承担相应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关键在于车主是否尽到审慎核查的责任。

借车是情分,但情分总有风险。笔者认为,务必要尽量不借车。如今汽车租赁行业已十分成熟,竞争也异常激烈。所以,不论是婚礼还是其他事由,最佳选择是租赁车辆。来自租赁公司的汽车发生任何问题,承租人无需承担责任,那是租赁公司的事。这样既无风险,又不用在未来长期生活中考虑如何还人情,何乐而不为呢?

作为车主,也不要总是做“滥好人”。如果车辆没有足够的三者险和车损险,不建议外借;若汽车保险里有特定驾驶员的限制条款,车辆不得外借,否则不在约定范围内的驾驶员驾驶车辆时,车辆实际上没有任何商业保险保障,只剩下交强险起作用。

可是,交强险的财产损失赔偿上限仅为2000元,即撞到别人的车辆或其他物品,最多只能赔偿2000元,超出部分需驾驶人自行承担。医疗费用赔偿上限是2万元,死亡伤残赔偿上限是18万元。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交强险的额度只是杯水车薪。

所以,借车确实存在较大风险,出借车辆一定要审慎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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